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保证科研项目的有序开展,以内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填写《科研项目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指南;
(3)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4)其他相关材料。
1.2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于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向委员会提交申请。
二、项目评审
2.1 委员会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2.2 项目申请单位对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回复,并提交最终立项申请。
三、项目启动
3.1 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开展项目前期研究。
3.2 项目前期研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指南的编制;
(2)可行性研究论证;
(3)科技情报的搜集;
(4)其他相关研究。
四、项目实施
4.1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按时按质完成。
4.2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档案,对项目进展、成果、费用等进行记录。
五、项目验收
5.1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于项目完成后,向委员会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5.2 委员会对项目验收申请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是否合格。
5.3 项目申请单位对委员会的验收意见进行回复,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六、其他事项
6.1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科研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6.2 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以上就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内容,望广大科研项目申请单位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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