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科研项目立项公示
为加强气象局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对2022年度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公示。
一、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范围为: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二、立项条件
1. 申请人为气象局内从事科研和技术工作的人员;
2. 申请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技术背景;
3.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4. 申请人应当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三、立项流程
1. 申请人向气象局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立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科研管理部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立项申请将获得立项批准文件;
3. 申请人按照立项批准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完成项目任务;
4. 气象局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金支持。
四、立项资金支持
1. 本项目将获得气象局科研经费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经费支持和间接经费支持。
2. 直接经费支持是指气象局科研管理部门直接向申请人支付项目经费,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3. 间接经费支持是指气象局科研管理部门向申请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包括设备采购、技术支持等,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立项期限
本项目立项期限为一年,立项到期后申请人应当按时完成项目任务,气象局科研管理部门将对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六、立项联系方式
立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件:XXX
特此公示。
气象局
202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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